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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秋季长乐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公告

http://www.clnews.com.cn  2017-06-01 15:44:24   来源:长乐市教育局  【字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实现教育公开、公平、公正,现根据2017年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州市教育局相关招生文件精神,结合长乐市实际,经5月27日长乐市人民政府2017年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2017年秋季长乐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公告如下:

  一、片内招生办法

  1.招生计划

  今年吴航、航城两街道及首占营前新区七所小学一年级共招收49个班,共有2205个学位;六所中学七年级共招收48个班,共有2400个学位。

  2.划片方案

  城区小学和初中招生均按照公安户口地域进行对应划片,具体划片方案已于2017年4月14日对外公布。

  3.相关事项

  (1)2017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年龄为: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出生(以下统称适龄儿童)。

  (2)一年级新生注册时间须在2017年8月份(具体时间以各校招生公告为准),新生到以上所划片区学校注册时须随带户口簿、防疫证、幼儿园离园证等材料。

  (3)长乐侨中今年采取划片招生与公开抽签派位相结合办法招收片内生,划片内招收不足生源继续按往年做法,城区户口指定的小学毕业生统一编排号码后由电脑派位抽签录取(参与抽签派位的社区、村已于4月14日对外公布,具体抽签方案由市教育局另行研究),派位抽签将于7月20日进行,人数比例与往年相近。长乐侨中派位抽签结束后,长乐一中(首占校区)、吴航中学、朝阳中学、航城中学、城关中学将分别陆续办理片内招生录取手续。各中学新生录取后,即发录取通知书。8月29日-30日各校学生注册报名。

  (4)2017年5月15日(含15日)前,户口搬迁入城或在城区新申报户口的,方有资格参加中小学划片招生或侨中派位抽签。5月16日-8月15日,户口搬迁进城或新申报入城的,不按划片招生,而按户口或居住地“就近入学”原则,由市教育局根据城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学。8月16日之后户口搬迁进城的学生,不在今年城区招生范围,仍按原户口就近安排入学。从城区外转回城区原户口地的中小学非起始年级插班生,不按划片入学,视情可安排在学位相对宽松的城区学校就读。

  (5)泮野村的小学毕业生户口审核须按泮野村籍贯审定,即以世居为准。2017年5月15日(含15日)前寄居在泮野村亲戚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可参加侨中抽签,没抽进侨中的,由教育局根据城区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城区中学就读。2017年5月16日(含16日)之后迁入泮野村的小学毕业生,仍按原户口划片安排就学。泮野村小学毕业生户口未申报的,统一安排在城关中学就读。

  (6)户口在长乐非城区的市少体校小学毕业生可在寄读小学报名,若需继续在城区中学就读,须由家长及少体校向市教育局初教科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少体校证明资料,经市教育局研究给予安排城区中学寄读,具体寄读学校按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办理。

  (7)在农村或外地就读的城区户口小学毕业生,需在2017年6月30日前,将填写好的小学升初中登记表、义务教育卡、户口簿(复印一份)送达我市教育局初教科审核登记。逾期不交的将安排到城关中学或城区周边学校就读。城区生源户口未申报的小学毕业生均安排在城关中学就读。

  (8)在城区(含新区)工作生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在城区或周边小学就读的,按照居住处就近安排在鳌峰小学、联村小学、里仁小学、龙门小学、下朱小学、泮野中心小学等学校就读,学生家长可于8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各校招生公告为准)持有关证件(父母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或居住证、务工证、居住处证明)到上述学校登记审核以便统一安排就学,逾期不再办理。随迁子女需在城区或周边初中就读的,可先行安排到城关中学就读,若学位仍不满足,则余下生源由市教育局根据个人申请学位情况,并结合居住地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到城区周边的鹤上中学、长乐六中、营前中学、琅峰中学就读,意愿去城关中学或以上周边学校就读的,学生可于6月底在就读小学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在填写申请表后还应提供父母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或居住证、务工证、居住处证明等材料,由就读的小学核对后将复印件和申请表上交市教育局初教科审核安排。

  (9)外来务工人员中获得省优秀农民工以上荣誉称号、市级劳模以上荣誉称号及市十佳农民工称号的随迁子女,可直接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

  (10)长乐市非城区的小学、初中招生工作由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参照制定招生方案。

  二、“其他特殊群体”招生办法

  1.“其他特殊群体”对象

  符合条件的非长乐城区户口(城区划片招生的片内生以外)、身体健康的小学毕业生(适龄儿童)。

  2.“其他特殊群体”范围类型

  (1)驻航部队官兵子女。

  (2)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特殊人才、福州市级以上劳模及在航高校正式教职工等子女。

  (3)在我市投资经商并属国家、省、市特殊照顾对象的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外籍人士及优秀回国人员子女。

  (4)台湾同胞投资者或台资企业中台籍工作人员等台商子女。

  (5)长期寄养在具有城区户口亲属家中的长乐非城区户口孤儿、烈士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

  (6)进城购房的农民和农民工子女。

  (7)监护人户口在城区、本人属境外户籍的小学毕业生(适龄儿童)。

  (8)符合下列情况之一,非长乐市户口、在长乐城区暂住的、需在长乐城区申请就学的小学毕业生(适龄儿童)。

  A、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住在长乐城区亲属照管的小学毕业生(适龄儿童)。

  B、父母双方(指国家公务人员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因工作调动到长乐工作,需随父母在长乐城区居住生活的小学毕业生(适龄儿童)。

  C、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户口在长乐城区的亲属抚养监护的小学毕业生(适龄儿童)。

  (9)符合条件的企业高管子女。

  3.“其他特殊群体”提供证明条件材料清单

 

 

  4.相关事项

  (1)“其他特殊群体”经相关部门审核把关后,由家长向市教育局申请登记。市教育局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公示、批复等,并根据城区学校学位情况,本着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就学。

  (2) “其他特殊群体”生源如果申请得到审核审批,就不得再参加第三阶段剩余学位的报名抽签,否则取消在城区就读的资格;若在规定时间节点未报到的则视同自动放弃,不再安排城区其它学校就读。

  (3)以下两类“其他特殊群体”界定办法:

  ①新进城购房的农民或农民工子女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A.购买的必须是新建房地产的一手商品住房(不含办公用房和二手房)、且因客观因素暂不具备户口迁入城区条件的(不含已具备户口迁移而主观不去办理户口迁入城区的);B.购买时间为依据省市《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规定的楼盘去库存优惠政策颁布的时间,即2016年2月17日之后购买的;C.业主身份为乡镇街道农村户口的农民;D.提交住建房管部门颁发的正式购买合同(绿色本)。

  ②符合条件的企业高管子女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A.企业指上市企业、年产值10亿以上或年纳税达千万以上的企业, 2016年税收列市前十名的商贸企业,设施200亩以上的现代设施农业和长乐市重点项目农业企业等(名单由市相关职能部门提供);B.企业高管指公司副总及以上职务;C.身份认定:企业须提供高管身份证明、三个月以上的电脑工资单、最近三个月(2017年上半年)五险一金的缴纳证明、本地税务部门出具的高管个人所得税税单证明。

  (4) “其他特殊群体”申请登记时间地点

  小学一年级8月17日—18日,初中七年级7月26日-27日 ;地点均在长乐市教育局。

  三、剩余学位招生办法

  片内和“其他特殊群体”招生结束后,根据城区各中小学校学位余额确定剩余学位招生数,进行剩余学位招生工作。具体招收对象、报名招收时间及相关事项由市教育局另行研究适时公布。

  四、招生咨询电话

  长乐市教育局初等教育科   电话:28805117

  长乐市教育局中等教育科   电话:28927572

  五、本招生公告解释权属长乐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