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11月28日,海峡都市报等新闻媒体曝光“长乐7旬老人寿宴发钱300多万”的问题。根据长乐市委领导批示,长乐市纪委迅速进行核查。
经查,2014年11月27日中午,长乐市漳港街道百户村柯某某70岁生日,在外经商办企业的三个孩子为其父办酒席90多桌,并向每位宾客分发人民币3245元。漳港街道部分领导干部和百户村部分村干部参加了宴请,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日前,长乐市纪委按照该市《关于严格规范党员干部操办或参加婚丧喜庆活动的暂行规定》《关于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反对铺张浪费活动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了严肃处理:
1、责令参加寿宴的9名街、村干部将分到的钱款退还柯家;
2、鉴于漳港街道及百户村对移风易俗工作认识不足,宣传不到位,制止不得力,责成漳港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向市委作出深刻检查;
3、对大操大办行为制止不力负有领导责任的漳港街道分管副书记陈某某、百户村党总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柯某某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将该问题进行全市通报,并提出5条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