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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快商业办公房地产去库存

http://www.clnews.com.cn  2017-01-11 23:18:27   来源:长乐新闻网  【字号

  长乐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我市新建SOHO等办公用房销售,近日,市政府印发《长乐市加快商业办公房地产去库存若干意见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加强商业办公房地产开发用地管控。根据房地产库存量变动的情况,适时对局部加快进行规划调整,严格控制商业办公用地供给规模和供给结构。

  同时,要支持商业办公房地产消费。根据《长乐市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凡购买我市新建商业办公用房(不含商业店面,下同)的,按面积给予300元/m²的政府财政补贴优惠政策时间延续至2017年12月31日,申请受理时间截止2018年6月30日,到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领取购房补贴;认真贯彻落实福州市政府办公厅文件规定,凡购买我市新建商业办公用房的,自2017年1月1日起,由市财政按所缴契税等额给予补贴;鼓励村集体使用村财购买我市新建商业办公用房,补贴政策参照上述办法执行;自本意见颁布实施之日起,被征收人自领取货币补偿款的一年内,使用货币补偿款购买我市新建商业办公用房的,按照购房总价且不高于货币补偿款总额的5%给予购房奖励;积极探索村集体土地征收后的留用地补偿款使用办法,鼓励对接政府统购的同地段、同等级办公用房,解决村集体生产生活出路问题。

  另外,要大力发展房屋租赁市场。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商业办公用房在符合消防、环保、安全的前提下,按规定改造后对外出租;对符合众创空间、创客公寓、健康医疗、养老养生、旅游休闲等条件的商业办公用房,可以按照相应类型出租。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专业化租赁企业购买库存商品房经营出租业务,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改造商业办公用房开展经营出租业务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此外,还要加强商业办公房地产库存监测。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统计和预警预报系统,梳理排查商业办公房地产风险项目清单,密切跟踪项目建设和销售情况,建立项目台账,加强重点监控,按照“分类处置、一企一策”原则,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控项目风险。

  (记者  海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