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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公租房3月1日开始受理

http://www.clnews.com.cn  2017-02-20 16:49:14   来源:长乐新闻网  【字号

  长乐新闻网讯 2月20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3月1日—4月14日,我市2017年度公共租赁租房开始全面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向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服务窗口递交申请。

  据介绍,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为一个成年人家庭年收入7.8万元以下(含)、二个及以上成年人家庭年收入12万元以下(含);家庭财产60万元以下(含)的几类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房:

  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区规划区范围内的居民户籍(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且申请之日落户时间已满3年,或申请人属于在本市市区规划区范围内由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分散供养家庭的村民,申请人在本市工作、生活,家庭成员在我市市区规划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含);

  申请人在本市市区规划区务工且在本市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1年,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未租住公有住房且在市区规划区无自有住房;

  申请人属于在本市范围内的省、福州市、长乐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录(聘)用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含退休人员),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未租住公有住房且在市区规划区无自有住房。

  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之日前5年家庭成员有房产交易行为(含买卖、赠与、离婚析产等)的,交易时间以房产登记机构交易登记时间为准;申请家庭成员在我市已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房改房、集资房、购买财政公房等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的。

  此次房源安排为东关保障房小区(1-3期)余房及东关保障房二区(4期)2#、3#、4#、5#楼内,共320套。详情可浏览长乐市人民政府网相关公告,或咨询市住建局房改办:28885671,市民政局低保科:62109919。

  (吴航乡情报记者  海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