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您的位置: 长乐新闻网 >> 长乐新闻 >> 长乐时讯 >> 正文

本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将进行第一次配租

http://www.clnews.com.cn  2018-09-29 16:18:24   来源:长乐新闻网  【字号

  长乐新闻网讯 自2018年4月长乐区住房保障管理系统正式上线运行以来,共受理668户家庭的住房保障申请,经区住建局、区民政局等有关部门进行家庭住房情况、年收入及财产的联合审查,现共有411户符合住房保障准入标准,并进入配租轮候阶段。另有13户申请家庭正在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也可进入配租轮候序列。除此之外,尚有49户需等待区民政局进一步核查,其余申请家庭未能通过我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核查。

  据了解,本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分二次进行配租。第一次为10月中下旬,配租对象为2018年10月16日前已完成第二次公示并进入轮候序列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第二次配租时间待本次申请家庭全部核查结束后再行确定。

  第一次配租时间安排如下: 10月16日上午9:00低保户、分散供养家庭及单人户的公租房配租选房。10月17日上午9:00 二人户及以上的公租房配租选房。地点:区住建局八楼会议室(市标邮政大楼)。配租的房源:属于低保、分散供养的申请户,其配租房源安排在东关保障房小区11#、12#楼剩余房源;非低保、分散供养的申请户中,单人户的配租房源安排在东关保障房小区、二区剩余房源共230套;非低保、分散供养的申请户中,多人户配租房源安排在东关保障房二区剩余房源共180套。详见当天选房现场公告栏。

  配租选房注意事项

  1、为照顾申请家庭成员中行动不方便的残疾人和老年人(年满70周岁)生活,允许申请人提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申请材料于10月11日前提交住建局住宅发展中心),优先配租其相应配租范围内的低层保障房;若特殊申请家庭户数超过本批配租所提供的低层保障房总套数时,优先照顾最需要的申请人。

  2、申请人应随带身份证原件,按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抽取配租房号。若本人未能到场的应委托他人,被委托人应持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到场抽取配租房号。若本人既未按时到场,又未委托他人到场抽取配租房号的,视为自动放弃承租资格,其配租资格取消,并自选房之日起2年内不得再申请我区保障房。

  3、由于本次参加选房配租的家庭较多,同时受场地限制,参加选房的每个家庭除特殊原因外,仅限一名申请家庭成员参加选房。

  (记者 高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