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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积极实施“阳光餐饮”工程

http://www.clnews.com.cn  2019-12-06 16:00:06   来源:吴航乡情  【字号

  长乐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推动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和食品加工操作过程可视化,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强化企业自律与社会共治,促进食品安全责任有效落实,引领带动餐饮服务经营者共同创造安全放心的餐饮消费环境,我区结合实际,制定并下发《长乐区实施“阳光餐饮”工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实施“阳光餐饮”工程旨在通过3年时间的努力,全区餐饮企业、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单位食堂等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基本完成“阳光餐饮”工程建设任务,餐饮行业诚信自律意识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全面增强,“餐桌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据了解,在实施“阳光餐饮”工程中,我区将大力推进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全面实现食品加工操作过程可视化,加快建设餐饮行业公众评价系统,不断增强餐饮业诚信自律意识,严格餐饮业质量安全监管。

  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8月,全区共有持证餐饮单位2950家,其中,实施传统“明厨亮灶”建设1055家,尚有1895家未实施“明厨亮灶”工程。按照“分年计划、分步实施;先试点、后推广;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我区将分步实施“阳光餐饮”建设工作:2019年10月—2020年9月,在全区800多家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大中小型餐馆、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中优先开展“阳光餐饮”建设试点工作;2020年10月-2021年9月,对大中型餐馆、养老机构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奎桥路段、郑和中路等重点路段、重点业态的800多家未接入“阳光餐饮”网络平台的餐饮服务单位,重点推进建设工作;2021年10月-2022年9月,全面推广完成全区剩余800多家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大中小型餐馆、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阳光餐饮”建设任务。

  (记者 高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