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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长乐市委政法委部门预算说明

http://www.clnews.com.cn  2016-02-05 16:27:53   来源:长乐市财政局  【字号

  2016年部门预算经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部门主要职责

  长乐市委政法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组织、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三)检查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

  (四)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

  (五)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调查研究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落实平安创建措施,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六)组织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健全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排查化解矛盾隐患,指导、协调、推动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七)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八)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九)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十)及时向党委反映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办理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长乐市委政法委包括2个机关行政处室及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长乐市委政法委主要任务是:1、严守底线,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2、突出服务,加强社会治理创新;3、注重实效,强化突出治安问题整治;4、筑牢防线,夯实综治基层基础;5、巩固提升,扎实推进新一轮平安建设。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坚持将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深入排查社会政治、经济运行、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等领域方面的不安定、不稳定因素,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有效落实大调解工作机制,没有发生影响全局的案(事)件,社会治安持续保持稳定。

  (二)以列入福建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综合试点县(市、区)为契机,认真按照中央、省和福州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完善“智慧长乐”平台进一步,深入推进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积极探索创新治安管理新模式,不断强化特殊群体服务管理,全力推动社会治理创新走前头、创经验。

  (三)本着“哪里治安混乱就整治哪里,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认真开展排查整治打击行动,着力解决社会治理和社会治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严打专项行动。,深化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活动,强化毒品犯罪打击力度、有效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

  (四)坚持把抓基层、打基础贯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全过程,把人力、物力、财力更多投到基层,夯实基层组织,整合基层资源,提高社会管理能力。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规范完善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加强群防群治理事会建设,有力的促进了我市农村社会治安管理。

  (五)认真贯彻落实省、福州市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的工作部署,以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为主体,以基层和行业系统创建为重点,扎实抓好新一轮平安创建工作,前三个季度我市平安建设知晓率均位居福州市第一名。全市16个乡镇(街道)、202个村(社区)通过新一轮平安建设考评验收。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年, 长乐市委政法委收入预算上报数为1287.8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87.8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287.8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4.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24万元,公用支出37.5万元,项目支出1102.21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287.8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工资福利支出134.8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医保等支出。

  (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2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37.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支出。

  (四)其他支出1102.21万元。主要用于平安建设、综治经费、社会管理、民兵预备役、政法干警保险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4.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0.2万元。主要用于检察办案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20%,主要原因是:接待活动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预算安排3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3.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厉行节约。

  附件:2016年长乐市委政法委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