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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http://www.clnews.com.cn  2018-01-17 15:08:14   来源:吴航乡情  【字号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6日在福州市长乐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吴文琪

  各位代表:

  我受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17年,区人大常委会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主动服务改革发展,积极助推民生改善,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为加快建设环境更美、品质更好、功能更全、服务更优的新长乐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年来,共召开常委会会议10次、主任会议39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62项,开展执法检查3项、专题询问2项,对政府工作部门开展满意度测评19项(次),作出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20项,充分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本届人大常委会工作在新时代、新征程中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一、维护核心,在依法履职尽责中把牢方向

  常委会始终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坚持将落实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作为依法履职的着力点,确保人大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卓有成效地推进。

  旗帜鲜明,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坚持把人大工作置于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滨海新城建设、攻坚2017、招商2017、生态保护、移风易俗、民生补短板、精准扶贫等中心工作,统筹安排好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各项工作,努力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展现人大的担当与作为。坚持实行和不断完善请示报告制度,向区委报告常委会党组年度工作,重要工作、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区委,认真落实区委作出的重要指示和交办的重要课题,使人大工作始终与区委中心工作同心同向、合拍合力。

  立足大局,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认真贯彻省委、福州市委和长乐市委关于长乐撤市设区的决策部署,在广泛征求在航福州市、长乐市和乡镇三级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基础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定长乐撤市设区工作的报告,作出《关于同意长乐撤市设区的决议》,及时把市委的重大决策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依法推动长乐撤市设区工作顺利开展。在11月6日撤市设区正式挂牌前后,又分别作出《关于撤市设区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和《关于长乐撤市设区有关机构名称等问题的决定》,确保撤市设区工作平稳过渡。组织长乐组福州市人大代表针对农村学校、乡镇卫生院、交通出行等群众普遍关注的项目开展视察,加快推动撤市设区后教育、医疗、交通、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相关政策、待遇逐步落实到位。

  严格程序,依法进行人事任免。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的有机统一,修订《长乐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进一步完善人事任免程序,提高人事任免工作的规范性。坚持开展任前考察和法律知识考试,严格规范供职发言、分组审议、宪法宣誓等程序,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和法治意识。坚持听取“一府两院”被任命人员年度工作报告,将监督触角从任命前的考察延伸到任命后履职情况的跟踪,把人事任免与工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让人民赋予的权力在监督下阳光运行。2017年,共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0人次,免职20人次,表决通过新一届区政府组成人员等一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保障地方国家机关有序运转。

  二、围绕中心,在服务发展大局中主动作为

  常委会始终围绕全区发展大局,牢牢把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主线,紧扣滨海新城建设契机,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着力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推动经济平稳运行。听取计划执行情况报告,调研发改、财政、人行等经济综合部门,督促政府部门认真分析经济发展态势,尽力解决经济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听取精准招商、攻坚2017工作情况报告,组织长乐组福州市人大代表视察福平铁路松下公铁两用桥、鹤上钢贸园区等攻坚项目,推动项目建设提速增效,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协同福州市人大调研福州滨海新城规划建设情况,督促政府部门提升行政服务效能,提高服务保障水平,优化发展环境。按照区委安排部署,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常态化深入滨海新城一线,参与重点项目建设及征迁工作,努力助推滨海新城建设。

  加强财政预决算监督。聘请11名财经工委委员,提高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的专业化水平,增强监督实效。听取和审议财政预决算、财政“同级审”工作情况报告,推动政府部门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积极盘活沉淀资金,提高预算执行率和资金使用效益。调研国、地两税收入情况,督促政府部门在夯实传统优势产业骨干税源的同时,努力培育新的税源,深入挖潜增收,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对因上级部门下达地方政府债券所作的预算调整方案进行细致审查,及时予以批准,确保债券资金按时拨付到位,保障民生和重点项目建设。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听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情况报告,推动“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有效落实。听取春耕备耕工作情况报告,推动春耕备耕各项工作扎实开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组织福州市、长乐区、乡镇三级人大代表集中视察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督促政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福州市推动新一轮经济创新发展十项政策49条措施,着力破解企业融资、用工、用地等难题,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协助省人大来航开展《福建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立法调研,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促进科技成果有效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听取大数据产业发展情况报告,协同省、福州市人大来航开展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调研,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三、紧贴民心,在保障改善民生中彰显情怀

  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民生需求为导向,抓住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刚性,以积极的行动和成效诠释为民情怀。

  聚焦公共服务共享。听取和审议教育工作情况报告,首次开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满意度测评,推动加快校园规划建设、提升师资队伍水平、深化平安校园管理。调研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管理情况,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开展“补短板惠民生”专题调研,围绕城乡民生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卫生与健康、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查找短板,建言献策,推动民生社会事业发展水平整体提升。扎实开展为民办实事专项督查,视察地铁6号线、郑和路立体停车场、南山休闲步道、公安“天网工程”等建设情况,督促政府加大推进力度,强化部门统筹协调,不折不扣地完成每一项为民办实事项目,让政府承诺兑现于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助推生态环境治理。听取和审议绿化长乐工作情况、2016年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助力生态城市建设。调研印染企业污染整治情况,推动政府部门加大整治力度,强化日常监管,确保整治实效。视察山体生态保护与“青山挂白”整治工作情况,督促政府部门严厉打击违法破坏生态行为,切实守护好长乐的青山绿水。视察城乡水环境整治情况,开展“蓝箭行动”水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专题询问,督促政府部门加快完善城乡污水处理系统,抓好工业、养殖业污染防治等工作。这次询问突破了以往仅作出审议意见的单一方式,列出整改项目办理清单,交由相关部门逐项落实反馈,并在3个月后对区环保局等7个部门办理落实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其中1个单位被评为不满意等次,责令其限期整改。通过询问前调研、询问后测评,使询问工作“问之有据、问出实效”,进一步做实专题询问,推动水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关注城乡品质提升。配合省人大来航开展《福建省城市供水条例》立法调研,推动水源保护和二次供水监管等工作,努力改善城市供水质量。听取防汛备汛工作情况报告,促进城乡排水防涝系统逐步完善。助推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厚积长乐文化底蕴,凝聚长乐人文力量。听取旅游资源整合和开发工作情况报告,推动旅游资源优化整合,提升长乐旅游吸引力。视察城乡公交发展情况,促进城乡公共交通保障能力和服务品质不断提升。专题询问城区交通管理工作,围绕城区交通规划、交通设施建设、交通管理执法等方面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询问,梳理出整改清单连同审议意见进行交办,促进交通拥堵现象逐步缓解改善。调研海绵城市建设情况,推动试点片区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听取移风易俗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开展“一月一督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深入开展,树立良好社会风气。调研“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情况,助力创建工作取得实效,推动乡村面貌逐步提升。

  四、保持恒心,在推进法治进程中持续发力

  常委会始终坚持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推动严格执法。开展《安全生产法》和《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督促政府部门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制机制,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开展《农田水利条例》执法检查,推动加快营前闸、洋屿闸除险加固等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建后管护责任,确保农田水利设施治水效果持续发挥。听取《福建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实施情况报告,营造全社会尊重侨胞侨企、维护华侨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受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委托,组织开展《福州市志愿服务条例》执法检查,推动志愿服务规范化发展。聘请9名法制工委委员,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依法备案审查区政府规范性文件26件。

  推进司法公正。听取“两院”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促进司法公正水平不断提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听取和审议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督促法院创新执行措施,提高执行质效,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听取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促进法院加大诉调对接工作力度,强化部门联动,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听取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自侦案件工作情况报告,推动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检察干警法律素养和办案能力,更好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促进社会和谐。督促政府部门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权威,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配合福州市人大来航复查评议公安(边防)派出所工作,听取评议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和公安局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促进公安(边防)机关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为民服务质量。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健全办信接访、交办督办、跟踪反馈、审查办结工作机制,推动人大信访“案结事了”。

  五、突出重心,在发挥代表作用中提供保障

  常委会始终坚持和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不断完善履职规范、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履职平台,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中的重要作用。

  规范代表履职行为。对新一届区人大代表开展集中培训,通过丰富的理论学习和生动的履职实例,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坚持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将履职表现作为代表推荐连任的重要依据,以完善的机制促进代表积极履职。修订区人大代表守则,明确代表权利和义务,以健全的制度促进代表规范履职。在福州市率先建立《人大代表婚丧喜庆活动报备制度》,通过常态化督查,督促代表以正确导向带动广大群众参与移风易俗。利用代表扎根基层、联系广泛的优势,引导代表协助党委政府做实做细群众思想工作,弘扬社会正能量,推动区委中心工作落实。组织市、区、乡三级人大代表1048人次参加区人大常委会相关会议、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活动,持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度,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加强代表履职保障。创建区人大代表之家,指导18个乡镇街道建立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在 213个村(社区)设立人大代表社情民意联络站,逐步推广人大代表工作室,为代表联系选民、开展活动、依法履职打造有效载体。定期向代表寄送《人民政坛》《长乐人大》,充分保证代表知情知政。启用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实现区人大代表基础信息、履职活动、代表议案建议录入登记全覆盖,提高了代表履职实效。修订《长乐区人大代表联系原选区选民和人民群众工作制度》,常委会领导带头开展区人大代表回原选区述职活动,加强与选区选民的联系。完善《长乐区人大常委会联系区人大代表和发挥代表作用的规定》,通过“一月一走访”机制,实现走访联系区人大代表全覆盖。依托微信群,为代表打造指尖上的交流学习平台,促进代表之间开展履职互动。

  增强代表履职实效。在代表建议撰写工作上,实行议案建议预协调工作法,将业务培训、建议收集、初步审查、沟通协商、协助引导五个环节前移,改变以往在人代会期间仓促审查的被动局面,有效提高代表建议质量。在代表建议督办工作上,通过“三结合”方式,即:开展“督办周”“督办月”活动,将日常督办和重点节点督办有机结合;确定重点建议件进行重点督办,将深度督办和全面督办有机结合;在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联系代表时,征求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的意见,将走访活动与督办工作有机结合,有效提高承办部门的责任意识和代表建议的办理成效。2017年,区人大常委会共依法交办大会议案1件、代表建议156件,代表对建议办理结果满意率为93%,基本满意率为7%,一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心的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

  六、不忘初心,在加强自身建设中坚守担当

  常委会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与时俱进,强化理论武装,改进工作作风,健全机制制度,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为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提供有力保障。

  强化政治引领。制定《中共长乐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完善党组工作各项制度,更好地发挥党组在区人大常委会中的核心领导作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健全完善党组会议、机关党支部日常工作、“三会一课”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各项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开辟党的十九大精神、廉政教育、依法治国等学习宣传园地,开展廉政教育和专题党日活动,推动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深化一线考察干部工作,进一步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转变工作作风。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不断提升《长乐人大》办刊水平和“长乐人大”公众号关注度,讲述好人大故事,传递好代表声音,树立好机关形象。

  提高履职水平。坚持“一周一例会”工作制度,及时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及上级有关精神,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乡镇街道人大负责人分批赴全国人大深圳培训基地学习培训,着力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召开乡镇街道人大工作交流会,总结换届以来人大工作开展情况,增进沟通交流,加强工作指导,推进乡镇街道人大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开展课题调研活动,通过开展调研、撰写报告、提出建议,及时把调研成果转化为推动人大和政府工作的思路举措。

  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健全完善组织制度和工作机制,提高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修订《常委会议事规则》《专题询问办法》等6项制度,创新制定《关于进一步提高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意见》《开展满意度测评工作暂行办法》等4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常委会议事程序,提高会议审议质量,丰富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同时,制定了《区2017年度绩效考评有关人大工作指标考核实施办法》,推进政府部门高效及时办理人大决定决议,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充分发挥人大工作指标激励导向作用。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区人大常委会取得的成绩,是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区政府、法院、检察院、各乡镇街道人大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区政协、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省及福州驻航单位、驻航部队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人大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与人民的期望和代表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监督工作的精准度还不够高;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还要进一步强化;代表学习培训的形式还不够丰富,代表履职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宽;常委会自身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这些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新一年的主要任务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区人大常委会要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履职尽责,努力把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为加快建设新长乐作出更大贡献。

  一、紧跟新时代,深入贯彻党的决策部署

  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政治判断,全面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准确把握十九大报告中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出的新任务,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科学谋划人大工作,确保区委的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保证区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紧抓新矛盾,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综合运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监督手段,打好监督组合拳,努力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围绕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把滨海新城建设、招商引资、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十三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等作为监督重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管好人民“钱袋子”,把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预算、财政预算调整、“同级审”发现问题整改及防范金融风险等作为监督重点,进一步健全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体系,加快推进预算联网监督,推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围绕法治社会建设,把法治政府建设、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民普法等作为监督重点,听取“七五”普法中期实施、未成年人审判和检察等工作情况报告,对《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组织开展新一轮评议公安(边防)派出所工作,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围绕民生福祉改善,把精准脱贫、污染防治、食品安全、文化教育、卫生与健康等作为监督重点,听取农村污水治理、大气污染防治、滨海新城防护林带建设等工作情况报告,持续关注城乡供水质量、垃圾无害化处理、污水管网建设,对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医疗卫生项目建设、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等工作开展视察调研,专题询问民生补短板工作,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全力办好民生实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紧扣新要求,着力促进代表作用发挥

  坚持代表主体地位,不断丰富代表活动形式,积极拓宽代表履职渠道,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新要求。要抓好学习培训,丰富代表培训方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要建好履职平台,提高人大代表之家工作室、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人大代表社情民意联络站等平台的利用率,切实打造成代表学习培训的课堂、联系选民的桥梁、服务群众的窗口。要办好代表议案建议,完善议案建议预协调工作法,健全代表建议办理机制,不断提升议案建议撰写质量和办理实效。要强化服务保障,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拓宽代表知情参政渠道,支持代表依法履职。要做好组织引导,加强代表履职的监督管理工作,推进闭会期间代表履职活动常态化、规范化,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四、紧盯新目标,切实加强人大自身建设

  坚持把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主动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切实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新一年的工作目标上来,创新推动地方人大工作与建设,努力实现人大工作新作为,争当全市人大工作“排头兵”。要提高党组和常委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人大工作依法规范高效运转。要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打造讲政治、顾大局、有情怀、敢担当的人大工作队伍。要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改进调查研究,听取群众呼声,更好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加强联系指导,自觉接受省、福州市人大的工作指导和法律监督,加强对乡镇街道人大的工作指导,不断提升我区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各位代表,党的十九大为我们描绘了新时代的宏伟蓝图,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法履职、开拓创新,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开启新的征程,为加快建设环境更美、品质更好、功能更全、服务更优的新长乐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