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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四步走”保障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安全

http://www.clnews.com.cn  2021-06-03 15:18:06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6月3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刘珺)如何保障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安全?“护苗”行动重点查处哪些问题?2日,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利民惠企十项举措》,并针对群众关注的药品安全热点问题进行解答。

  “发布这十项举措的目的,是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可及,服务和支持医药企业创新发展。”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说。

  据悉,十项举措分别是:加强新冠病毒疫苗监管,保障群众接种安全;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确保百姓用械可查可信;开展八闽“护苗”行动,守护儿童用妆安全;严格集采药械监管,保障中选产品安全;提升检验检测能力,为企业提供优质技术服务;深化医疗器械审评机制改革,提速增效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智慧监管建设,减轻企业负担;开设普法科普“云课堂”,促进公众合理用药;建立厦门生物医药港服务工作站,面对面指导服务企业;建立党员实践基地,深化作风建设服务企业发展。

  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安全如何保障是群众关注的热点。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说:“‘全民接种’大力推进以来,福建省没有出现严重以上的不良反应情况,全省新冠病毒疫苗质量总体保持安全可控。”

  据介绍,全省药监部门“四步走”全力保障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安全:迅速部署行动,对省内新冠病毒疫苗研发生产、流通使用、扫码追溯、安全监管、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案件查办、舆情处置、部门联动和责任落实作出具体部署;全面组织检查,省市县三级药品监管部门对全省具有新冠病毒疫苗配送和接种业务的疾控中心、接种单位(点)进行监督检查,目前已全覆盖检查疾控机构97家、接种单位(点)1185家;实施督导抽查,对市县新冠病毒疫苗监管工作进行督导抽查,已对福州、厦门、莆田、龙岩、三明、宁德、漳州、泉州、南平9个设区市相关单位进行了抽查检查;全程开展监测,依托省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和医疗机构监测哨点,全面加强新冠病毒疫苗不良反应监测,全程不间断监测接种后不良反应情况。

  八闽“护苗”行动整治对象包括儿童化妆品生产、经营、进口单位,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突出治理不按照注册或者备案的配方工艺组织生产、非法添加禁用物质和超量使用限用物质,标签标识虚假宣传,进货查验、台账管理不规范和擅自配制化妆品三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