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您的位置: 长乐新闻网 >> 信息公开 >> 正文

关于凤翔路部分时段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通行的公示

http://www.clnews.com.cn  2020-11-13 19:51:33   来源:长乐区融媒体中心  【字号

为确保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北山小学师生上放学交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从2020年11月20日起,对凤翔路(东关保障房路口至旧鹤梅线路口)实行交通管制,每日7:00至9:00、10:30至12:00、13:00至14:30、16:00至19:00四个时段禁止重型、中型载货汽车通行,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车辆将进行拍照取证并依法处罚,公示时间从11月13日开始,公示期为7天。望广大货车司机朋友自觉遵守交通规定,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秩序。

特此公示

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O二O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