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日,长乐区林业局发布关于划定福州市长乐区野生动物迁徙通道范围的公告,在野生动物迁徙通道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制造高分贝噪声等行为,详情如下↓↓↓
关于划定福州市长乐区野生动物迁徙通道范围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全国鸟类迁徙通道保护行动方案(2021-2035年)〉的通知》(林护发〔2022〕122号)以及《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组织公布野生动物迁徙通道范围以及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活动内容的通知》(闽林文〔2023〕93号),为保护野生动物迁徙停歇地,现将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长乐区范围内闽江河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列为野生动物迁徙通道范围。
在此迁徙通道范围内严禁下列行为:
(一)禁止违法猎捕野生动物或者破坏野生动物的巢、穴、洞及生态廊道等栖息地;
(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野生动物集中栖息的区域,实施燃放烟花爆竹、制造高分贝噪声、高频震动、闪烁射灯、驱赶、追逐、擅自投喂等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行为;
(三)任何组织和个人在野外观察、拍摄野生动物时,不得惊扰其正常栖息。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长乐区范围内闽江河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迁徙通道范围示意图
福州市长乐区林业局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