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您的位置: 长乐新闻网 >> 信息公开 >> 正文

关于查扣二轮摩托车非法营运 限期接受处理的公告

http://www.clnews.com.cn  2013-02-06 10:53:31   来源:吴航乡情  【字号

  2012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我市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指挥部查扣非法营运二轮摩托车共222辆,现扣车期限已到,请被扣车主提供合法证明和相关手续到市交通局、市交警大队、市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指挥部接受处理。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5天内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通知

  长乐市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三年一月三十日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