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长乐市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工龄补贴实施意见》(长政综[2010]182号)和我市住房工龄补贴工作部署,2013年安排兑现1951年1月1日前出生的离退休人员和5.12退休干部、县处级退休干部(201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住房工龄补贴。
至申请截止日期,我办共收到167个单位合计1615人的住房工龄补贴申请。现将以上申请人信息予以第一次公示,拟公示时间7月22日至7月29日,为期5天,公示地点:长乐市政务网、吴航乡情报,并在电视台免费播出。欢迎社会各界来信来访,公示期间纠错或举报电话:0591-28885671。
附:2013年度第一批住房工龄补贴第一次公示名单
长乐市住房工龄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