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进入村(社区)干部队伍,提高村(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水平,经福州市委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以下简称村(社区)主干〕中考聘一批乡镇(街道)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管理岗位工作人员。
一、报考人员报名条件
1、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两级党委、政府对农村(社区)的各项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在个人任职期间,个人或村(社区)集体获得过县(市)区以上党委、政府或设区市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含派驻机构)的表彰。
3、现任村(社区)主干,且累计任职满5年以上(截止计算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4、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196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个人在任职期间曾获得设区市级以上综合性表彰,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单项表彰的,可适当放宽到50周岁(196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任职期间本村(社区)不存在计生、综治、安全等一票否决的情况。村(社区)主干未违反计划生育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未受过处分。
6、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在2014年度福州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福州市文明城市测评迎评中未被红牌警告或已解除红牌警告。
二、考聘工作程序及报名方式
考聘工作程序:报名、推优、审核、考试、实绩考评、体检、公示、聘用和培训;
报名方式:由个人向乡镇(街道)党(工)委提出申请并提供身份证、学历、任职文件和任期内获得的荣誉等证明材料。
具体事宜,报名者可以咨询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组织委员。
中共长乐市委组织部
中共长乐市委编办
长乐市公务员局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