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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市红十字会关于2017年度开展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意见的通知

http://www.clnews.com.cn  2017-11-01 15:11:07   来源:吴航乡情  【字号

  为进一步协助政府开展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更好地发挥红十字“大病救助基金”人道主义救助作用,体现社会大爱温暖,根据上级关于大病救助政策精神,并结合长乐市实际情况制定关于2017年度开展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意见通知如下:

  一、救助条件:

  1、2017年度城乡居民低保患大病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患大病对象住院费用在3万元以上,低收入困难患大病对象住院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

  2、救助病种:恶性肿瘤、急性白血病、尿毒症(含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先天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地中海贫血、血友病。

  二、救助办法:大病救助是政府医保、民政补助之后再给予适当补充救助。

  三、受理时限从1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凡符合救助条件者到长乐市红十字会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工作日内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地址:长乐市南山路66号(卫计局院内)

  联系电话:28881492

  长乐市红十字会

  二O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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