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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http://www.clnews.com.cn  2018-11-28 16:56:36   来源:吴航乡情  【字号

  为进一步维护我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现正式启用我区新增的西洋南路与和谐路交叉口、会堂南路与洋鹏路交叉口、场南路与营融线交叉口、西洋南路与和洋占路交叉口、S203与会堂南路交叉口、S203与鹤文线交叉口、文岭金梅线与阜山路口交叉口、文岭金梅线与S201交叉口、滨江路华能电厂路口、滨江路营前连接线路口电子警察等设备,对通过上述路口的车辆闯红灯等违法行为进行全天候拍照取证并依法处罚,公示期为7天,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秩序。

  特此公示

  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O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