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您的位置: 长乐新闻网 >> 信息公开 >> 正文

关于区委巡察组进驻区委编办等五个单位巡察的公告

http://www.clnews.com.cn  2019-08-28 11:01:38   来源:长乐区委巡察办  【字号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及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8月26日开始,区委巡察组对区委编办、区海滨度假村服务中心、区民政局、区商业贸易总公司、区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开展巡察,每个单位巡察时间安排1个月左右,日前,3个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关于区委巡察组进驻区委编办等五个单位巡察的公告

  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巡察办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