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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持有人可在居住地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

http://www.clnews.com.cn  2016-12-02 14:44:40   来源:吴航乡情  【字号

  长乐新闻网讯 近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12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居住证制度的县级以上城市,施行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的便民利民措施。

  居住证持有人(既包括外省户籍人员,也包括本省户籍人员)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向居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深圳一年多次“个人旅游”签注除外)以及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赴台定居除外)。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证签发地申办出入境证件,享有与当地户籍居民同等的办证便利,除了要提交本人居住证,其他申请材料与当地户籍居民一致,不用提交户口簿。

  据悉,省公安厅委托居住证持有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代其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接收申请材料,并制发出入境证件。出入境证件申请仍由居住证持有人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在受理申请后的30日内签发出入境证件。被告知不予签发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依法享有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吴航乡情报记者 姜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