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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招专科批征求志愿 部分专业可降分录取

http://www.clnews.com.cn  2017-08-15 08:43:35   来源:泉州网  【字号

  泉州网8月15日讯(记者 赖劲松)昨日,来自省教育考试院消息称,根据安排,2017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文史类、理工类高职(专科)批第1次、第2次征求志愿分别于8月14日、8月17日进行。征求志愿计划详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第1次征求志愿于昨日填报;第2次征求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17日8时至18时。根据规定,高职(专科)批中,省内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专业)原则上不降分录取;省内高职院校涉外合作办学项目、闽台合作办学项目专业不降分录取;第一次征求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其他省内高职院校(专业)可适当降分录取: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0分以内、其他公办高职院校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民办高职院校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30分以内,在第一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降分政策同第一次征求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