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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带来的福利:上游的养猪场要搬迁了

http://www.clnews.com.cn  2017-11-03 11:43:40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这是10月30日拍摄的照片,福林养殖公司仍在排污,记者站在岸上也能闻到臭味,仙峰村村民迫切希望其尽快搬迁。新华网 王雄 摄

  新华网福州11月3日电(王雄)两地交界处,一家证照齐全的养猪场,却因排污问题,困扰了下游的县域多年,始终未能得到解决。直到有了河长制。

  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华兴乡仙峰村风光秀美,村子四周青山环绕,美丽的仙峰溪穿流而过,村里因势利导开发了漂流项目,游客如潮。然而,美中不足的是,上游一家颇具规模的福林养殖有限公司,生猪存栏有2000余头,时不时排放污水,严重影响了村民生活和旅游收入。

  更棘手的是,福林养殖公司位于泉州市德化县春美乡上春村,虽然与仙峰村相邻,但并不隶属大田管辖。而且,福林养殖公司证照齐全,还持有德化县环保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多年来,大田县生态综合执法局曾多次到该公司协商解决养殖造成的河道污染问题,但收效甚微。

  今年5月,大田、德化两县检察院、环保局等单位到福林养殖公司现场执法,监测发现排污口水质超标,德化县环保局当即责令其立即停止排放超标养殖废水和进行整改,并处罚款40320元。

  “环保督察后,福林公司确实有所收敛,但依然存在偷排、直排现象。”仙峰村的河道专管员翁建功说,“有一次,上游的养猪场在排污,下游正在漂流的游客被污水追着走,非常尴尬。”

  “猫捉老鼠”的游戏一直在上演,怎么办?这时,福建全面推行的河长制发挥了作用。由于跨地区执行难度大,今年8月24日,大田县河长办向三明市河长办发函求助。随后,三明市河长办立即请求福建省河长办帮助协调解决。9月18日,在福建省河长办的协调下,泉州市河长办联合泉州市农业局、环保局和德化县农业局、环保局等单位到现场调查,要求福林公司进一步加强养殖管理,严格实行雨污分流,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同时,福林养殖公司的排污问题也引起了大田、德化两县县长的重视。作为县一级的总河长,10月10日,大田县县长林金龙和德化县县长刘德旺一起到仙峰村,现场协调解决福林养殖公司的污染问题。最终,双方确立的方案是:福林养殖公司搬迁,彻底解决仙峰村的污染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