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乐新闻网讯 为了尽快落实福州市第五轮简政放权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的通知,根据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榕委办[2017]3号)和(长审改办[2017]1号)文件精神,长乐市市容局按照文件精神积极开展简政放权工作:一、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共36项)其中序号3 《拆除或改变环卫设施用途许可》,取消行政许可,改为日常监管。二、取消的行政审批环节(共26项)其中序号23《占用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用地核准》。按照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要求,保留占用环境卫生规划用地核准事项,改革审批方式,转为由规划部门征求城管部门意见方式办理,行政服务中心不再审批。
(记者 陈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