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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签订全国首份《督促监护令》

http://www.clnews.com.cn  2020-01-03 12:05:25   来源:长乐新闻网  【字号

  长乐新闻网讯 2019年12月25日上午,长乐区检察院开展签订观护帮教协议暨宣告送达《督促监护令》活动,对不批准逮捕案件中的五名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和一名临界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公开宣告送达《督促监护令》和《督促监护建议书》,督促其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做好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挽救工作,这也是检察机关发出审查逮捕阶段全国首份《督促监护令》。长乐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明旺,文岭派出所副所长李诗谋,长乐区青少年社工服务中心社工代表,涉案未成年人所在村居代表,涉案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参加活动。

  活动中,陈明旺副检察长介绍了董某甲、董某乙等7人涉嫌聚众斗殴案的简要案情。第五检察部负责人郑玉芳对6名涉案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训诫、教育,希望通过本次活动,所有人都能痛定思痛、痛改前非,在今后漫长的人生岁月中,做一个尽职尽责的好家长、遵纪守法的好少年,用实际行动将今日的过错悔改。随后,陈明旺副检察长向6名涉案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宣告送达《督促监护令》《督促监护建议书》,希望他们反思自己在履行监护职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与孩子的沟通,在未来能履行家长应尽的职责。

  长乐区检察院、涉案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与长乐区青少年社工服务中心共同签订了三方观护帮教协议,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对涉案未成年人的观护帮教和心理疏导,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和社会化水平。通过此次活动,在场的6名涉案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也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并一一进行表态,同时感谢检察官竭力挽救未成年人的一片苦心。

  从长乐区检察院近年来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来看,未成年人犯罪的背后往往存在监管缺失、教养不当、关爱缺乏、保护不力等共性问题,未成年人实施犯罪之前,大多已经暴露出很多不良或违法行为,但并未得到及时有效地干预,父母失职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伤害,比其他任何方面的伤害更为严重。为此,福州市检察院在全国首创督促监护令工作机制,旨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发现监护人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时,依法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推动形成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格局。

  (记者 龚小雪 通讯员 陈艳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