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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反馈第八轮巡察情况

http://www.clnews.com.cn  2020-01-24 06:47:48   来源:吴航乡情  【字号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4月8日至6月26日,区委巡察组分别对区市场监管局、区委老干局、区红十字会、区供销社、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区残联、区发改局、区委文明办、区工商联等10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区住建局和潭头镇开展“回头看”。巡察期间,巡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政治巡察的部署要求,坚持“六个围绕、一个加强”,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福州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长乐区委书记何杰民在听取五届区委第八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时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巡视巡察工作新精神新要求,一以贯之深化政治巡察。要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一以贯之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要夯实巡察工作基础,一以贯之加强巡察机构和队伍建设。

  日前,各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要求限期整改巡察反馈的问题。

  区委巡察一组巡察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未能发挥机构改革后“三局合一”的综合监管优势,执法震慑作用不明显,党组织感召力和凝聚力不足,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不到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工作作风不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党员队伍管理不严;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基层所干部长期被局机关借用,一线执法力量薄弱;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移风易俗工作开展不够深入,考勤纪律执行不严;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日常监督不到位;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招投标制度执行不力,对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

  区委巡察一组巡察区委老干局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统筹推进老干部工作能力不强,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党内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材料不完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仍然存在形式主义现象,移风易俗专项治理不够深入,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实,日常监督不到位,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落实不力;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区委巡察一组巡察区红十字会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推动红十字事业发展的主观能动性不足,基层红十字会组织不健全,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力度不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不到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实,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党费基数核定有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对移风易俗工作不重视,考勤纪律执行不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自我监督不严;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

  区委巡察二组巡察区供销社党组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政治担当不足,服务“三农”理念树立不牢,对扫黑除恶工作不重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有待加强,党员队伍管理不到位;基层党组织未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选人用人不规范;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落实移风易俗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压力传导不足,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财经管理制度执行不严,下属集体企业开支费用过大,对下属单位管理严重缺位。

  区委巡察二组对区住建局党组开展“回头看”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局党组对上轮巡察整改不够重视,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彻底;推动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存在差距,“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树立不牢,对扫黑除恶工作不够重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积极,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较为薄弱,党员队伍管理不到位;未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对房地产、燃气安全等行业整治力度不够,推进移风易俗工作不深入,城建监察大队被借用人员过多,对小区顶楼违建查处制止不及时,执法方面仍然存在廉政风险;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日常监督缺位;财经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工程领域监管履职不力。

  区委巡察二组对潭头镇开展“回头看”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镇党委落实巡察整改态度不坚决,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上轮巡察发现问题涉及的责任人未进行问责,问题整改不彻底;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弱化,镇领导班子工作执行力不够,项目建设推进缓慢,坟墓治理、“两违”整治力度不够,未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扫黑除恶工作不到位;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党员队伍管理不严;干部选拔任用管理不规范,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缺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到位,推动移风易俗不力,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镇纪委履职不力;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农村“三资”管理不合规,招投标制度执行不严,项目施工缺乏监管。

  区委巡察三组巡察区司法局党组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仍存差距,落实上级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制宣传、移风易俗等工作部署不到位,民主集中制执行不规范;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党务工作人员业务不精,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干部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不扎实,干部日常管理不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考勤制度执行不严,形式主义问题仍然存在,个别干部不作为现象时有发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防范化解风险工作机制不完善;财务报销审批手续不合规,财务内控制度不健全,资产管理不到位,工程项目管理缺位。

  区委巡察三组巡察区信访局党组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党组解决信访问题能力不足,扫黑除恶工作抓而不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党费收缴不规范;党务干部力量薄弱,发展党员不规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形式主义问题仍然存在,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财经纪律执行不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缺位。

  区委巡察三组巡察区残联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树得不牢,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移风易俗工作落实不彻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仍存差距,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严,党费收缴不规范;干部推荐程序不合规,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形式主义现象依然存在,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考勤制度执行不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财务报销把关不严,资产管理不到位,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缺位。

  区委巡察四组巡察区发改局党组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助推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够规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股级干部提任程序不规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时有发生,工作作风不扎实,对移风易俗工作不重视;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日常监督责任缺失;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工程招投标制度执行不严,工程项目监管不力。

  区委巡察四组巡察区工商联党组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力度有待加大,议事决策不规范,落实扫黑除恶工作不力;思想政治建设有待加强,未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干部借调管理不规范;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严,工作作风不扎实,移风易俗落实不到位;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

  区委巡察四组巡察区委文明办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统筹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不够有力,执行议事决策制度不够规范,贯彻扫黑除恶工作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意识形态工作有待加强;未按要求及时成立党支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弱化,述责述廉制度执行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未落实,内部监督不到位;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项目监管和参建主体履职不力。

  巡察期间,区委各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单位处理。

  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