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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http://www.clnews.com.cn  2019-06-19 16:13:06   来源:吴航乡情  【字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琴江村古民居局部维修工程已由相关单位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琴江满族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琴江满族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建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长乐区航城街道琴江满族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为856298元,K值:5%,发包价为:813956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范围:长乐琴江村古民居局部维修工程,层数一层,檐口高度3.2m,木结构质式,内容:包括长乐琴江村赖府、长乐琴江村黄恩录故居、长乐琴江村许建廷故居、长乐琴江村毓麟宫局部古建筑保护修复等全部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内容;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56298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文物保护施工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人投标时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按否决投标处理。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请于2019年6月19日至2019年6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州建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场提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乐区吴航乡情报、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琴江满族村民委员会公告栏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琴江满族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琴江满族村,邮编:350200

  电话:15280122292,联系人: 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建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郑和东路32号3楼,邮编:350200

  电话:0591-28812778 18750708389,联系人:郑工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办事处招标办

  地点: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

  长乐区航城街道琴江满族村

  二O一九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