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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安置今年起实行城乡一体化

http://www.clnews.com.cn  2012-11-28 15:17:44   来源:长乐新闻网  【字号

  长乐新闻网讯 11月22日,记者从市政府今年第19次常务会议上获悉,按照中央、福建省和福州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要求,从今年开始,我市退役士兵安置将实行城乡一体化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这就是说,安置工作不再以户籍性质区分待遇,城乡退役士兵享有同等安置权利。

  根据国家《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我市研究通过了《长乐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我市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领取的地方经济补助金和其退役时领取的国家退役金之和,应不低于安置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0%;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官地方经济补助金,在义务兵补助的基础上每多服1年兵役增发5%;自主就业的退役进藏兵按照当地地方经济补助金标准的3倍发放补助金。为此,我市2011年冬季自主就业的退役义务兵地方经济补助金标准为2万元,退役士官则在2万元的基础上每多服一年增发1000元。今后还将根据国家退役金标准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变化适时调整。

  《办法》还明确了有关安置对象:退役士兵服现役满12年以上的、获个人二等功或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因战致残的五至八级残疾士兵,属烈士子女士兵退役后,将由市政府安排工作。

  (记者 陈雪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