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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超豪华车本月起要加征10%消费税

http://www.clnews.com.cn  2016-12-01 18:27:00   来源:长乐新闻网  【字号

  长乐新闻网讯 近日,记者从市国税部门获悉,为了引导合理消费,促进节能减排,规定从本月开始,对超豪华小汽车在原来生产或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的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10%的消费税。

  据了解,超豪华车是指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根据销售方式不同,缴纳的消费税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国内生产商直接将超豪华小汽车销售给消费者,应纳消费税=销售额(不含增值税)×(生产环节税率+零售环节税率);二是经销商零售超豪华小汽车,应纳消费税=零售环节销售额(不含增值税)×零售环节税率。

  另外,对于12月1日之前已签约,但未交付实物的,销售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持已经签订的合同,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逾期不备案的,征收零售环节消费税。

  (吴航乡情报记者 王宪政 通讯员 陈孔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