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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体1个人获评省人民调解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

http://www.clnews.com.cn  2019-07-05 16:22:10   来源:吴航乡情  【字号

  长乐新闻网讯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日前,福建省司法厅发布《关于表彰2016-2018年度福建省人民调解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下文简称《决定》),全省50个调解集体、100名人民调解员入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其中我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被授予“2016—2018年度福建省人民调解先进集体”称号,区司法局基层科职员蒋京津被授予“2016—2018年度福建省人民调解先进个人”称号。

  据了解,《决定》中,省司法厅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再创佳绩,并号召全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人民调解组织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先进为榜样,全面深化和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和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福建、法治福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记者 陈建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