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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新增3处市级文保单位

http://www.clnews.com.cn  2022-02-23 16:03:23   来源:长乐区融媒体中心  【字号

  长乐新闻网讯 第九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已于日前经市政府审议通过,全市新增12处市级文保单位,其中,我区和平街陈氏民居(清,古建筑)、罗零基点(清,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和五峰山龙泉寺大殿遗址(唐,古遗址)等3处文保单位上榜。

  和平街陈氏民居位于和平街。该建筑为明兵部右侍郎陈省府第“司马第”建筑群之一。清代由长乐海商陈利事购置后重建。民居坐北朝南,占地面积1780平方米,前后共四进,均为穿斗屋架,西侧设有书斋。该民居规模宏大、用材精良、雕刻装饰精美、保存完好,具有重要研究价值。

  罗零基点位于营前街道闽江南岸,包括清代罗零基点石刻、当代罗零标石。1842年五口通商以后,为确保航运安全,清政府在闽江下游设立验潮站,1866年起,由德国工程师对闽江下游水位和流量进行系统观测,确定了闽江罗星塔段最低水位的固定观测标记,即罗星塔水准零点,简称罗零。新中国成立初期,我省陆上高度(海拔)和水下深度皆以其作为起点计算,同时该点也被东南沿海各省采用。1951年,国家建立全国统一高程系统,1952年底确定了罗零标高为黄海高程-2.179米,并在罗基上方约20米处埋设标石,称为“国家水准点罗零1”。

  五峰山龙泉寺大殿遗址位于鹤上五峰山南麓。龙泉寺大殿始建于南朝梁承圣三年(554年)。唐百丈禅师落发于此,建法堂,立石柱,唐懿宗赐名“龙泉”。寺坐西北向东南。五代后晋天福、明万历、清乾隆年间均有重修,现木构均已毁,存16根梭形大石柱、覆莲花柱础,均系唐代原构,并保留有宋石质瓜棱柱残件、旃檀金刚环等石构。前殿庭院立有《龙泉寺重兴记碑》。殿后山崖上有摩崖造像一处,俗称“流米佛”。寺周保存有历代名人题刻。

  (记者 吕灿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