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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起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发布

http://www.clnews.com.cn  2023-08-19 14:12:05   来源:长乐区融媒体中心  【字号

  为提升群众防骗意识,营造全民反诈、防诈氛围,日前,区法院集中发布了3起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

  假扮美女“网恋”诈骗

  2021年3月,被告人崔某在网络上假扮女性,诱骗被害人邱某甲与其网恋。2021年5月至2021年11月间,被告人崔某先后编造看病、投资、交房租等种种用款事由,共骗取邱某甲及其父亲邱某乙钱款共计284512元用于自己挥霍使用。

  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崔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款284512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区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崔某有期徒刑5年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提醒:诈骗分子通常在网上发布虚假交友征婚信息,伪造“高富帅”“白富美”身份吸引异性,取得对方信任后便编造各种理由骗钱。因此,不要轻信网上结交的陌生人,保护好个人信息。

  “杀洋盘”专骗外国人

  2021年9月,谭某租赁长乐某单元房为团伙据点,并引进虚假的赌球诈骗平台,以戴某(已判决)为技术负责人,以同案人陈某、王某(均已判决)等人为小股东或现场管理人员,分别组织、招募人员成立多个诈骗业务小组,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并约定分成。

  该团伙利用软件,通过虚构人物形象,在网上发布信息吸引欧美、日本等境外被害人关注,通过软件发送诈骗话术脚本信息,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再将被害人诱骗至可控制提现的虚假交易平台进行投注、投资,最终提现钱款。截至案发时,上述团伙成员共发送诈骗信息条数57123条。

  2021年10月初,被告人谭某明知被告人谢某租房用于实施电信诈骗,仍将单元房租给谢某。后谢某组织人员成立诈骗小组,在该场所对欧美境外被害人实施诈骗。截至案发时,谢某组织的该诈骗小组共发送诈骗信息条数31665条。

  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谭某、谢某伙同他人利用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构成诈骗罪。最终,区法院判处被告人谭某有期徒刑3年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判处被告人谢某有期徒刑2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提醒:这种“杀洋盘”是传统“杀猪盘”的变种。随着国内反诈氛围浓厚,群众反诈意识增强,部分犯罪分子开始把外国人作为诈骗目标。他们利用翻译软件、聊天软件与外国人假装恋爱交友,获取被害人信任,骗取钱财。广大群众不要轻信“骗外国人不犯法”的谬论,无论是骗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只要在中国境内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就一定会受到法律制裁。

  用银行卡帮人“洗钱”

  2022年7月,被告人郑某将其名下的3张银行卡用于网络“跑分”平台刷单,并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7900元。郑某的上述银行账户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转账收支款。经审计,被告人郑某3张银行卡涉案期间共计收入51万余元,支出53万余元,其中涉诈犯罪金额共计1.6万元。

  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明知是犯罪所得仍予以转移,涉案金额为1.6万元,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最终,区法院判处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提醒:近年来,为加强电信网络诈骗源头治理,国家严厉打击涉银行卡、电话卡犯罪。随意出借、售卖银行卡和电话卡,极易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本案被告人为轻松获利,帮助他人隐匿资金真实去向,大额取现或将大额赃款在多个账户频繁划转,人为割裂交易链条,为上游犯罪提供销赃和洗钱途径,已构成犯罪。切勿贪图蝇头小利,随意出借、售卖银行卡和电话卡,沦为他人洗钱工具。

  (通讯员 薛友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