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乐新闻网讯 5月24日,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赵峰主持召开福州市长乐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小航、林少惠、陈国衍和区人大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李育民,区监察委员会、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区检察院检察长林施兆,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各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工委主任),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地方政府债劵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关于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防汛备汛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福州市长乐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人事任免有关事项。
福州市长乐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3年5月24日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开瑞为福州市长乐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
接受吴志扬辞去福州市长乐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李开瑞代理福州市长乐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福州市长乐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3年5月24日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陈兴联为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陈诗端同志的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高锦强同志的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记者 杜胜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