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委巡察组进驻区总工会等9个单位巡察的公告
http://www.clnews.com.cn 2018-11-20 09:26:45 来源:吴航乡情 【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及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11月17日开始,区委巡察组对区文联、区社科联、区档案局、区委党校、区贸促会、区地震办开展巡察,11月18日开始对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开展巡察,每个单位巡察时间安排1个月左右。日前,3个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巡察办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