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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委巡察组进驻区总工会等9个单位巡察的公告

http://www.clnews.com.cn  2018-11-20 09:26:45   来源:吴航乡情  【字号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及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11月17日开始,区委巡察组对区文联、区社科联、区档案局、区委党校、区贸促会、区地震办开展巡察,11月18日开始对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开展巡察,每个单位巡察时间安排1个月左右。日前,3个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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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巡察办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