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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规范谈话函询 筑牢“第一道防线”

http://www.clnews.com.cn  2016-12-09 15:03:18   来源:长乐新闻网  【字号

  长乐新闻网讯 今年以来,我市坚持把谈话函询作为践行“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抓手,出台《关于在全市开展常态化廉政谈话提醒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建立完善谈话提醒机制,做深做细做实谈话函询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共开展廉政谈话348人次,其中,乡科以上干部97人次;澄清问题57人次,教育提醒干部291人次,真正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分层分级、以上率下,推动谈话函询全面覆盖

  我市按照“分层分级、层层负责”原则,将实施谈话提醒主体细分为四级,切实解决“谁来谈”的问题。即,由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谈本级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党委主要负责人;由各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谈挂钩联系和分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由各级纪委主要负责人谈本级纪委班子成员、下级纪委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由各级部门负责人谈本部门工作人员;必要时实行同级谈或者跨级谈,增强谈话操作过程的灵活性和实效性。

  长乐市委以上率下,带头履行主体责任,扎实开展谈话提醒工作。今年以来,长乐市委班子成员共开展廉政谈话154人次,其中,市委主要领导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排名靠后,违规使用“三公”经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把关不严、下属违规操办或参加婚丧喜庆、办公用房超标等问题,对34名乡镇(街道)、市直部门“一把手”进行廉政谈话提醒。

  明确要求、严格程序,确保谈话函询取得实效

  我市根据省纪委提出的“三个可以谈”“三个不能谈”“三个优先谈”的原则,厘清谈话提醒的概念和边界,明确规定七种情况必须谈,防止谈话函询简单化、随意化。即,发现苗头性问题必谈;新提任或转任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必谈;重要时间节点必谈;重要风险岗位必谈;领导班子不协调必谈;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必谈;轻微性违纪问题必谈。

  同时,严把“谈前、谈中、谈后”三道关口,做细做足功课,确保谈话提醒工作取得实效。谈话前,全面收集了解问题线索具体情况,综合分析研判,明确谈什么、怎么谈,做到心中有数,并针对性制定谈话方案和安全预案。谈话中,坚持问题导向,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防止小错误酿成大问题;对解释说明含糊不清、存在疑点或者发现重要违纪线索的及时予以处置,该立案的立案,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坚决避免“一问就没”“一谈就了”。谈话后,按照事前审批、事中记录、事后备案”等三个环节的要求,实行“一人一册”,全程留痕,建立谈话提醒档案,并对谈话效果和说明材料进行总结评估。

  今年以来,长乐市共在谈话函询中发现存在轻微违纪问题干部54名,全部予以组织(适当)处理,发现问题比例占谈话函询总数15.52%。

  定期分析、建章立制 ,巩固谈话函询工作成果

  我市坚持定期分析、认真梳理廉政谈话中发现的问题,针对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分析研究、提出防治措施、完善制度机制,堵住日常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如,今年8月,长乐市松下镇党员林春华为其母操办丧事,违规邀请党员干部参加,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长乐市除给予林春华等3人党纪处分外,还提请市委主要领导对违规参加宴席党员干部所在单位的9名主要领导进行廉政谈话,责令9个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单位违规参加宴席的37名党员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同时,针对民间婚丧喜庆大操大办之风比较盛行的陋习,从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入手,出台《长乐市开展党员干部违规操办或参加婚丧喜庆问题专项整治方案》,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整合长乐市纪委、市委文明办等24个职能部门的力量,全面开展移风易俗活动,推动各村(社区)科学制定移风易俗村规民约,着力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

  (通讯员 长纪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