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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协调加强追踪问效

我区建立“4+1”督查工作新机制

http://www.clnews.com.cn  2018-04-20 15:56:37   来源:吴航乡情  【字号

  长乐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深化作风建设,营造比学赶超、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近日,我区特建立“4+1”督查工作新机制,统筹整合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效能办、一抓一促办、重点办等各口督查和新闻媒体力量,加强追踪问效,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

  “4+1”督查工作新机制中,“4”指综合督查、片区督查、机动督查、专员督查等四类督查:“1”指媒体曝光督促。

  一、综合督查:指定一名区委领导专门负责,对涉及多个乡镇、各个部门的督查重点、难点,以及片区提交上来的涉及区领导落实整改不力的督查件,进行综合督查,督查结果呈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

  二、片区督查:把全区分为滨海、临空、首占营前、其他区域等四个片区,各片区设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督查力量的分配,这样就有效的避免了重复督查,有力提升督查实效。

  三、机动督查:由区效能办负责,主要带着问题再督查,重点对临时性的突击任务、各片区提交上来的需要问责相关责任人的督查件,实施机动督查,直至问题解决。

  四、专员督查:由片区负责人统筹安排,负责对督查任务清单中的重点项目、重要工作进行专人全程跟踪督查,直到任务落实,要求“一督一意见”,专员督查对所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督查建议(包括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1”具体指媒体曝光督促:各片区在督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可以通过区属新闻媒体进行曝光,以督促有关责任人进行整改;未能及时落实到位的,通报辖区镇街党(工)委书记,同时报送区四套主要领导;如有关问题仍未能及时落实,将在区委常委会上进行通报批评,由区纪委、效能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效问责。

  督查工作实行周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周一晚上召开工作例会,主要是总结上周督查工作情况、部署本周督查工作安排等。同时,探索实行“一周一通报”“一旬一点评”“一月一评比”“一季一问责”等评价体系,比学赶超,营造人人争先的良好工作氛围,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效能办 李春林 林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