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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安全生产法》和《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

http://www.clnews.com.cn  2017-05-08 14:39:52   来源:长乐新闻网  【字号

  长乐新闻网讯 5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文琪带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安全生产法》和《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视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春营、林少惠、沈小航,市政府副市长陈锦、卓国鸿,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陈国衍、李明等参加了活动。

  检查组分两个小组,分别实地察看闽运长乐分公司、聚泉食品有限公司、潭头污水处理厂鹤上段管网施工现场、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锦江科技有限公司、祥泰印染厂,及十洋国际商城威捌酒吧、华能福州电厂、恒源纺织有限公司、台泥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福州港燃油供应有限公司、福州雄鑫贸易有限公司潭头镇岱西石子场等地,并于市委勤政堂召开汇报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法》和《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

  会议指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监管部门、乡镇(街道)也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会议强调,全市上下要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和《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结合行业特性,充分利用VR等新兴技术,让安全生产规定入耳、入脑、入心,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把抓安全生产真正变成企业的自觉行为;要加强责任落实,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制机制,将集中检查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要围绕监管重点,抓好安全隐患排查,突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重点行业领域,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细化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和自救能力;要加大处罚力度,强化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震慑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安定稳定。

  (记者 郑曙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