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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马上就办”治理“庸懒散拖”的实施方案

http://www.clnews.com.cn  2015-03-13 12:13:49   来源:长乐市纪委  【字号

为深入贯彻省、福州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深化“马上就办”行动方案》和《关于深入治理“庸懒散拖”的意见》的通知,根据省、福州市及我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深化“马上就办”治理“庸懒散拖”活动。现提出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贯彻实施《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为契机,以提高效率、规范行为、提升服务为重点,按照突出职能转变、改善市场环境,突出改进作风、优化政府服务,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的要求,进一步强化“马上就办”理念,着力提升“马上就办”实效,集中治理“庸懒散拖”,切实解决我市机关工作作风和工作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全面融入福州新区开放开发,在更高起点上加快建设更加开放、美丽、和谐、幸福的滨海生态城市提供强有力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二、治理重点

  (一)工作不作为。不认真履职,对上级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消极对待,执行不力;对上级部署和领导批办件不认真落实、及时办理;在其位不谋其政,在其职不尽其责,不敢坚持原则,职责范围内的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对重大突发事件、灾情险情、其他重大事项等重要情况不及时报告和处理,或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措施不力,造成较大损失或影响;对重要工作、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设推进不力,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二)工作乱作为。为谋私利批条子、打招呼或交办其他事项;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不秉公办事,搞人情风、关系风,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在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工作中不按章办事,执法不公不严,选择性执法,甚至徇私枉法。

  (三)办事效率低。对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了的事项不及时推进,等上级领导协调、等会议纪要或文件下发后再执行;对职责范围内能马上就办的事项不及时办理;对应由几个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主办部门不主动牵头协调,协办部门不积极支持配合,对牵头部门的意见置之不理,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不认真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未按要求清理、下放、承接审批事项;擅自增加审批前置条件,或用兜底条款变相增加审批前置条件。

  (四)服务意识差。高高在上,服务群众不积极、不主动、不到位。对第一位受理管理相对人咨询、投诉举报、申报等事项的工作人员,不答复、办理或引导、转办;应受理的事项不及时受理,应告知的事项不一次性告知,给群众办事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五)办事不透明。不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办事指南不完整,该公开的事项没有公开,现场勘查、集体讨论、专家论证、社会听证等环节的办理时限不明确,群众查询、监督不方便。

  (六)纪律松散。上班无故迟到、早退,外出不按规定请假,擅离职守,随意脱岗;工作时间打牌、下棋、打麻将、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票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对外公布的咨询、投诉举报、施救等服务电话长时间无人接听。

  (七)作风不实。工作浮于表面,马虎应付,文来文往,脱离群众,不深入基层一线,不靠前指挥,不调查、不研究,拍脑袋决策;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领导批来批去、部门转来转去、让群众跑来跑去,应解决的实际问题未得到解决。

  (八)精神不振。事业心、责任感不强,不敢担当、怕担风险、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封闭保守,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在岗不在状态、出工不出力;沉不下心来做工作,怕苦怕累,急功近利,贪图虚名,好大喜功。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制度和载体建设

  1.深入查摆整治。认真对照治理重点,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查摆“庸懒散拖”和“熟人经济”问题,对查摆出的问题,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分析问题症结,剖析思想根源,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要求、推进举措、进度安排和整改责任,做到定一项改一项、改一项成一项,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各级各部门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2.推进部门职能转变。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稳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优化部门配置。坚持相同或相似职能由一个部门承担,整合相关机构,理顺职责关系,提高行政效率。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审改办)

  参加单位:各级各部门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3.进一步简政放权。简化企业投资审批程序,修订完善企业投资核准、备案的市级管理制度,分类分期减少投资项目前置条件,转变为事中或事后监管事项。进一步放开民间投资准入条件,除国家规定的限制和禁止投资领域外,一律对民间资本开放;深入实施“回归工程”,推进民企产业项目招商与福州市联动。加快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逐步建立新型工商登记制度体系和配套监管制度。加大优惠政策的宣传、指导、执行力度,注重优化流程,减少管理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审改办),市发改局、经贸局、外经局、财政局、工商局

  参加单位:各行政审批部门,市工商联、法制办、效能办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4.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做好上级政府和市政府取消、下放、转变的行政审批事项衔接工作。继续开展市级行政审批权限承接、调整、合并工作,最大限度取消既有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原则上不再新增市级审批事项。不得擅自以数量限制、兜底条款增设行政审批条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工作职能,全面梳理“马上就办”事项,确保有关工作在第一时间启动“办”的程序、进入“办”的状态。对行政审批(含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公共服务(含转变管理方式)等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明确名称、依据、标准、流程、办理时限、申请材料等,分清即办件和承诺件。属即办件的必须当场办结,属承诺件的必须限时办结,确需现场勘查、集体讨论、专家论证、社会听证等程序的,必须明确每个环节的最短办理时限,对外公布,接受监督,并形成清单目录,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同时,积极探索“负面清单”管理。大力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监督”的原则加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清单目录经市委编办审核汇总后,于9月30日前上报福州市委编办(审改办),并抄送市效能办备查。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审改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参加单位:各级各部门,市法制办、效能办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5.推行并联审批机制。落实“三集中、两到位”。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办证难”等问题,进一步推动审批流程再造,加强跨部门事项的整合与联动,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重点建立完善项目设立、项目建设、不动产登记、资质资格认定等领域的并联审批机制。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委编办(审改办)

  参加单位:各行政审批部门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6.梳理机关内部管理与服务事项。各级各部门要围绕深化改革、正确履职,对内部管理和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明确机关之间和机关内部的办文、办事时限,形成清单目录;涉及投资环境的效能投诉,2个工作日内完成转办,承办部门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予以答复;涉及其他的效能投诉,2个工作日内完成转办,承办部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予以答复。清单目录经各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于10月15日前报市效能办备查。

  牵头单位:市效能办

  责任单位:各级各部门

  完成时限:10月15日前

  7.完善行政服务方式。推进市行政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点标准化建设。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项目要入驻行政服务中心。拓展预约、代办、延时等特色服务,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提升网上行政审批、网上行政处罚、网上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中介诚信管理和网上行政监察于一体的“长乐市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平台”,加强平台管理,完善平台管理,逐步将市、乡镇(街道)两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推行使用和共享电子文件证照,加强即时电子监察。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数字办,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参加单位:各级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8.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各行政审批部门要梳理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机构服务事项,明确中介机构服务事项的办理程序、时限、收费等,并向社会公布。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审改办)、各行政审批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参加单位:市法制办、效能办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9.提升绩效管理水平。根据《福建省政府绩效管理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绩效责任、绩效监控、绩效考评、绩效改进等环节。依照福州市拟制定出台的《绩效管理奖惩实施细则》要求,细化考评结果,强化结果运用。

  牵头单位:市效能办

  责任单位:各级各部门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10.推进“马上就办”示范点创建。进一步提升市司法局、工商局、地税局等省级和福州市级“马上就办”示范点创建水平,推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住建局、环保局、民政局、人社局、供电公司、吴航街道、首占镇、梅花镇等单位创建市级“马上就办”示范点工作。组织召开全市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暨“马上就办”示范点建设经验交流会,推动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和“马上就办”示范点建设上新的台阶。

  牵头单位:市效能办

  责任单位:“马上就办”示范点创建单位

  完成时限:9月至年底

  (二)加强内部管理

  11.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十项制度,健全机关内部层级管理责任机制。对单位效能建设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工作不落实的,要追究分管和主要领导责任。

  责任单位:各级各部门

  完成时限:9月至年底

  12.强化内部巡查。各级各部门要开展经常性的机关作风和行政办事效率督查,对审批权集中的岗位、窗口等要实行重点监控,对群众反映强烈、企业投诉频繁的下属部门,要经常组织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本部门影响机关效能的问题。

  责任单位:各级各部门

  完成时限:9月至年底

  (三)加强监督检查

  13.开展执行力督查。健全完善市委市政府大督查工作机制,加强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会议纪要议定事项、领导批办件等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典型问题。

  牵头单位:市委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委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委市政府7个重点项目督查组、各专项工作牵头部门

  完成时限:9月至年底

  14.开展审改工作督查。加强对市政府取消和承接、调整、合并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对已取消的项目继续审批、变相审批的行为,严肃查处擅自新设行政审批事项、要件及条件的行为,严肃查处超时审批、缺席联合审批的行为,严肃查处窗口授权不到位、窗口外审批等行为。

  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效能办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

  完成时限:9月至年底

  15.加强政务公开督查。加强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公开到位、阳光用权。

  责任单位:市效能办、市法制办、市数字办

  完成时限:9月至年底

  16.开展作风督查。将深化“马上就办”治理“庸懒散拖”情况纳入绩效管理,坚持每个月定期不定期对机关作风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日常检查结果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评分。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各级机关违反“马上就办”要求的效能投诉,做到严查、快处、速结;对破坏发展环境的典型问题,深挖线索,倒查责任,严肃问责处理;对被上级检查发现或群众投诉查实的,实行不封顶倒扣分。

  责任单位:市效能办

  完成时限:9月至年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深化“马上就办”、治理“庸懒散拖”行动作为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将深化“马上就办”、治理“庸懒散拖”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并明确一位班子成员具体抓,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做到“目标、对象、内容、方法、步骤”五个明确。各乡镇(街道)、市直单位的实施方案,于10月15日前送市效能办备案。各单位要加强方案的贯彻实施,对所属单位、所管辖地区不敢管理、疏于管理,造成“庸懒散拖”治理不力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绩效考评。

  责任单位:各级各部门

  完成时限:9月至年底

  (二)形成工作合力。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干部管理,对工作实绩突出的予以重用,形成良好用人导向。编制部门要完善“三定”方案,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党委、政府督查部门要加强对重要工作、重大项目、重点工程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促进干部认真履职。纪检监察机关、效能建设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发现和查处一批反面典型,该追究责任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该约谈责任领导的要约谈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监察局、市效能办、市公务员局、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

  完成时限:9月至年底

  (三)营造浓厚氛围。要大力宣传深化“马上就办”、治理“庸懒散拖”的做法和经验,弘扬先进典型人物,曝光“庸懒散拖”的典型案例,该公开批评的,要运用舆论监督手段予以曝光,分别于9月和12月,集中报道落实《条例》和“马上就办”行动成效,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推进力度。各级学习中心组要将深化“马上就办”、治理“庸懒散拖”工作列入干部学习内容,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效能办

  完成时限:9月至年底

  (四)注重总结提升。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践行群众路线,认真对照“马上就办”要求,查找机关效能和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查摆出的问题,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分析问题症结,剖析思想根源,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抓好整改,建章立制,对深化“马上就办”治理“庸懒散拖”工作进行总结,形成长效机制,使“马上就办”要求转化为真正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

  牵头单位:市效能办

  责任单位:各级各部门

  完成时限:9月至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