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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下发通知 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

http://www.clnews.com.cn  2017-01-13 23:49:13   来源:长乐新闻网  【字号

  长乐新闻网讯  日前,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有效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强化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价格要按规定报备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一房一价”和明码标价的原则公示商品房销售价格。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首次开盘销售申请价格备案,要按照同区域、同品质、同类型项目备案均价确定首次备案价格。同一商品住房项目下一批次备案价格必须“零增长”,不得高于上一批次的备案价格。严控一切商品住房项目随意涨价行为,严禁任何楼盘以“价外加价”等方式超出备案价格对外销售。如有发现商品住房销售价格高于备案价格,则禁止该项目进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同时项目开发商应允许购房户退房并退还定金。

  继续实行经营性住宅用地“限地价、竞配建”方式公开出让。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我市公告出让的经营性住宅用地,要合理确定土地出让底价,并按出让底价的溢价率50%控制土地出让竞价上限。当竞买报价达到土地出让竟价上限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通过现场竞报企业配建安置房、公租房建筑面积的方式,确定竞得人。

  严格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来源。金融、国土部门要加强监管,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债的标准和条件,防止市场“热钱”违规流入房地产行业。全面实行房地产开发企业“拿地”资金来源审查制度,跟踪企业资金流向,严禁企业利用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募集资金、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支付土地出让价款,发现违规一律严肃查处,切实维护土地市场正常秩序。

  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市场巡查整规力度。住建局、物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即日起,组织联合工作组,分别由分管领导带队,按照“每日巡查、每日通报”的要求,持续对市区所有在售楼盘进行巡查检查,对发现顶风涨价、违规销售、捂盘惜售、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一律马上查处、一律“顶格”处罚、一律立即曝光。

  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的动态监测。住建局、统计局、物价局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定期研究分析房价走势,切实做好房价跟踪监测工作。具体分工:住建局要发挥统筹抓总作用,建立定期协调工作机制;统计局要加强对新建商品住房统计工作的指导,准确反映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数情况;物价局要严格落实一房一价备案制度,与住建局共同做好新建商品住房预售监管工作;住建局要科学合理地调节新建商品住房上市供应节奏,做好与统计局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统计对接工作。

  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如商品住房销售均价出现明显波动,要加大商品住宅土地供应量,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稳定当地商品住房价格。根据商品住房价格变动的情况,对房价持续出现上涨的区域,必须采取“限地价、竞配建”方式出让经营性住宅用地。

  加强舆论正面引导。各类新闻媒体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正确分析、客观公正报道房地产市场政策,引导居民理性消费,防止虚假信息和不实猜测误导群众。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捏造信息、虚假报道、传播谣言等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坚决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吴航乡情报记者   海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