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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福建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可“全省通办”

http://www.clnews.com.cn  2021-11-05 15:49:55   来源:长乐区融媒体中心  【字号

  长乐新闻网讯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发布《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福建省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全省通办”的通知》,从2021年11月1日起,福建省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将实现“全省通办”。

  “全省通办”将结婚登记必须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放宽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适用于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一方为省内内地居民。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当事人需要提交的证件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在结婚登记“全省通办”过程中,婚姻双方当事人要亲自到现场,带齐证件材料,尽量错峰登记。

本月起福建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可“全省通办”

  值得注意的是,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和涉港澳台、华侨及涉外国人的婚姻登记不在此次“全省通办”范围。

  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程伟介绍,长乐区婚姻登记中心本着为民办实事的原则,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系统升级、优化,并组织全体婚姻登记员学习省内内地居民“全省通办”的各项规定,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努力营造最优的营商环境,切实提升群众在办理结婚登记时的获得感幸福感。

  (记者 吴夏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