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乐新闻网讯 8月9日下午,记者在吴航路与朝阳中路交叉口看到,一辆辆非机动车在民警指挥下,有序停放在非机动车道边上。原来,这是因为非机动车车主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而被民警拦了下来,待车主正确佩戴好头盔后方可离开。
区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是为后续跟进不佩戴安全头盔将处以50元人民币行政处罚所进行的先期铺垫和普法宣传。
今后交警大队将加强对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当天,区交警大队还严查非机动车违法加装遮阳伞、违规载人、不按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现场共查纠劝导未戴安全头盔314起,拆除违法加装遮阳伞75把。
(记者 吕灿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