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乐新闻网讯 为有效深化小作坊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积极推进小作坊示范点建设,提高小作坊总体食品安全水平,市市场监管局就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采取了以下措施,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方案部署专项工作。为加强对我市小作坊的监督管理,扎实有效地开展小作坊整治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多次小作坊整治专题会议,传达福建省食药监局文件精神,部署开展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并要求各市场监管所汇报辖区整治情况及下阶段治理方案。
对各市场监管所下发政务督查通知书,要求各所在规定时限内对小作坊整治落实情况进行反馈,按既定目标有序推进,扎实做好小作坊的发证、整治工作,并定期进行通报。
积极联系辖区街道分管领导,在原有小作坊摸底基础上,进行筛选梳理,反复核实,将航城街道、吴航街道、金峰镇确定重点摸排区域;密切联系熟悉该区域小作坊分布的街道和村居干部,对该区域进行重点摸底排查。目前各项摸排工作已基本完成,共摸排发现小作坊152家。
长乐小作坊分布广、品种多,在摸底排查时发现存在大量品种未纳入目录内。为了推进小作坊取证工作顺利进行,市市场监管局对不在原目录内的小作坊品种进行分类,了解产品工艺流程、执行标准、产品品种定义,并形成文件将申报增扩小作坊产品目录共5大类11个品种的请示上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经福州市政府办公厅批准,已通告公布执行《福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加工食品目录(第二批)》,在原有的豆腐、脱水豆腐、手工线面、湿面、粉干和白粿的基础上,新增了糕饼、肉燕、鱼丸、鱼露等福州传统食品,为小作坊纳入监管打下了良好契机。
对于需立即取缔的。对现场加工条件恶劣,经整改无法达到取证条件的小作坊,采取“教化”方式,现场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晓之以理,劝导其转行或重新选址,取证生产;若不配合或发现继续生产,将开展联合执法,联合镇食安办、村进行捣毁,坚决取缔。截止目前,市市场监管局共责令整改小作坊41家,取缔小作坊或窝点19家。
对于可规范取证的。主要包括生产的产品已纳入小作坊产品管理目录的小作坊。针对此类小作坊,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宽进严管”的原则,鼓励引导帮扶小作坊规范取证。加工小作坊现场条件经整改可达到取证条件,向小作坊业主发放《限期办理生产加工条件核准通知书》,责令其按照《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核准办法》等要求,改进生产条件;主动上门告知办证要求和程序,指导其在规定时间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核准证》和《营业执照》。截止目前,我市已取证小作坊44家,其中非发酵性豆制品4家,其它粮食制品(谷物粉类制成品)20家,糕饼(不含裱花蛋糕)10家,鱼糜制品9家,其他水产加工品(水产调味品)1家,生产的食品主要包括糕饼、粉干、线面、豆腐、鱼丸、肉燕等。
面对暂无法取证的。主要包括尚未纳入小作坊食品管理目录的小作坊,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其积极改善生产工作环境卫生,并对检查情况做详细记录,做到有巡查、有记录。
为建立有效的示范带动机制,发挥示范点的带头作用,让小作坊业主感受规范化生产所带来的改变,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小作坊示范点建设,上报4家食品加工小作坊作为示范点,引导带动其余小作坊规范生产,提高小作坊总体食品安全水平。在提交4家小作坊示范点申请表后,我市市场监管局从主体资质情况、人员管理、生产必备条件、原辅材料管理、加工过程管理、出厂把关、标签标识、台账记录等八个方面进行把关引导。经过整改,4家示范点环境得到了改善,产品外包装标签已规范、台账索证索票齐全,我市市场监管局于2016年11月4日至11月7日对4家小作坊示范点进行考评验收,均通过验收。
为全面掌握全市食品安全形势和质量状况,分析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发现小作坊食品安全隐患,并及时防控食品安全问题,市市场监管局今年内对我市获得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核准证的小作坊生产的产品进行监督抽检33批次和风险监测32批次,抽检监测结果全部为合格。
同时,为了便于日常监管,各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的小作坊建立“一户一档”,同时结合食药总局制定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做好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工作。
(吴航乡情报记者 姜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