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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以“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http://www.clnews.com.cn  2020-07-10 16:44:35   来源:吴航乡情  【字号

  长乐新闻网讯 日前,区司法局着力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包容普惠创新组、深化改革创新组等6个专项服务组,制定《长乐区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分工》《长乐区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助企措施》等文件,细化责任,共同推进工作落实,着力为长乐企业提供精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区司法局将涉及营商环境法律法规纳入《福州市长乐区2020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明确重点和职责,构建大普法格局;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劳动社保、合同契约、知识产权等内容,编印《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册等普法资料,设立《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宣传栏,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知法用法;积极组织普法志愿者,重点对企业管理人员、企业职工和农民工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加强“互联网+”宣传力度,组织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优化营商环境法律知识”线上有奖竞答,引导群众提高法治意识,助力企业复产复工。

  同时,区司法局筛选经验丰富的律师,组建区优化营商环境律师服务团,开展“法治体检”活动,针对企业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法律服务方式,不断提升企业在法律服务等领域中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充分利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载体,为企业提供精准、及时、有效的法律咨询服务。并指派律师参与“区领导公开接访活动”,依法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难题。

  此外,区司法局还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力度,依法依规审查《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乐区培育支持钢贸企业发展的暂行意见>的通知》《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乐区支持企业“一手抓疫情防控 一手抓复工复产”的八条措施的通知》等涉企规范性文件3件,并严格按照程序向福州市人民政府及长乐区人大常委会报备,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利。区司法局联合区发改局开展全区“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确保我区规范性文件与《条例》保持一致,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完善。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疫情防控相关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对涉及行政机关依法处罚囤积居奇、非法牟利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复议案件,依法稳妥从快审理,维护疫情防控期间正常的行政管理秩序,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惠企”的独特优势,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开展涉企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活动,重点排查劳动争议、雇员损害、合同等纠纷。

  (记者 高晶晶 通讯员 林旭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