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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航巾帼诗豪之申屠氏

黄世鼎

http://www.clnews.com.cn  2017-09-13 09:33:43   来源:长乐新闻网  【字号

  偶尔从《稗史汇编》看到《木屠氏》一文,感慨良多,爱不释手。

  《稗史汇编》是明代王圻编纂的一部浩繁丰富的类书。它汇撰的野史笔记上启古初,下至万历中期,夸越千年之久,堪称我国古代百科全书、文史知识的分类辞典。此书网罗丰富,而且分门析类,极便检索,在我国古代史书上占有重要的地位。清·郑方坤《全闽诗话》和梁章钜《长乐诗话》介绍长乐女诗人申屠氏时,都是以此文为据。今把文中文字简化并加以注解,以飨读者。不妥之处,望指正。

  申屠氏,宋时长乐人。美而艳,申屠虔之女也。既长,慕孟光之为人,更名希光①。十岁能属文,读书一过,辄能成诵。《送其兄漁钓海上》诗曰:“生计持竿二十年,茫茫此去水连天。往来酒灑临江廟,昼夜灯明过海船。雾里鸣螺分港钓,浪中抛缆枕霜眠。莫辞一棹风波险,平地凤波更可怜。”其父常奇此女,不妄许人。年二十,侯官有董昌,以秀才異等为学宫弟子。虔既见之学宫,遂以希光妻昌。希光《临行留别诗》云:“女伴门前望,风帆不可留。岸鸣蕉葉雨,江醉蓼花秋。百岁身为累,孤云世共浮。泪随流水去,一夜到闽州。”入门绝不復吟。食贫作苦,晏如也。居久之,当靖康③二年,郡中大豪方六一者,虎而冠者也。闻希光美,心悦而好之。乃阴使人诬昌④,得重罪,罪至族。六一阳为居间⑤,得轻比,独昌报殺,妻子幸毋死。因使侍者通殷勤,强委禽焉。希光具知其谋,谬许之⑥。密寄其孤于昌之友人,乃求利匕首,怀之以往。谓六一日,妾自分身首異处矣,赖君高谊,生死人而骨肉之。妾之余生,君之身也。敢不奉承君命。但亡人未归浅土,心窃伤之。惟君怜之,既克葬,乃成礼。六一大喜,立使人以礼葬之。于是希光伪为色喜,盛装入室,六一既至,即以匕首刺之帐中,六一立死,因復殺其侍者二人。至夜中诈谓六一卒病危笃。以次呼其家人,家人皆愕。卒起不意,先后奔人,希光皆殺之,尽灭其宗。因斩六一头置囊中,驰至董昌葬所祭之。明旦,悉召山下人告之日,吾以此下报董君,吾死不愧魂魄矣。遂以衣带自缢而死。

  古文注解:

  ①慕孟光之为人,故名希光:因羡慕孟光的为人,故将名为希光。举案齐眉的典故说的是梁鸿、孟光。汉书生梁鸿读完太学回家务农,与县上孟财主的女儿孟光结婚。孟光抛弃孟家的富裕生活,到山区隐居,还帮人打短工。每次孟光给梁鸿送饭时把托盘举得跟眉毛一样高。申屠女对孟光羡慕有加,认为梁鸿、孟光是夫妻恩爱的楷模。

  ②食贫作苦,晏如也:平时夫妻同甘共苦,毫无怨言。

  ③靖康:靖康系北宋钦宗(赵桓)皇帝年号。岳飞《满红红》:有“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之句。

  ④阴使人诬昌重罪:暗暗地使人诬告董昌,加以陷害。

  ⑤六一阳为居间得轻比:方六一,四处活动。使希光免罪。

  ⑥谬许之:假假应承、答应。

  全文颂扬了申屠氏为报夫仇机智勇敢杀敌的故事。全文语言生动活泼,记事简明扼要,人物形象生动鲜明,很有特点。

  文如其人。值得一提是文中申屠氏撰写二首诗《送兄渔海上》、《临别赠诸女伴》。前一首以写其兄渔民在海上遭遇风波,远不及人世的风波之惊险。她联系自己的遭际,发出感慨:“莫辞一棹风波险,平地风波更可怜。”后者一诗表明她对人生看法,也是他誓报夫仇的舍身取义的思想根源。

  申屠氏一生遭际和行为符合电影故事情节——开端、发展、高潮、结局四阶段。为此建议长乐闽剧团将她事迹搬上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