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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召开

http://www.clnews.com.cn  2012-11-10 17:48:12   来源:长乐新闻网  【字号

  长乐新闻网讯   11月9日,市委书记、市长王绍知主持召开市政府今年第18次常务会议,研究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等有关问题。

  《长乐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即将出台

  为完善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体系,健全公共租赁住房制度,我市拟出台《长乐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我市市区规划区范围内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新就业无房职工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每个家庭确定一名年满18周岁,在本市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家庭其他成员的收入、财产和住房建筑面积应当与申请人合并计算。一个家庭只限申请承租一套公共租赁。

  会议指出,保障性住房是民生工程中最重要的一项,有关部门要加快包括公租房在内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同时细致工作,及时出台相关办法,加快配租配售,使保障性住房发挥实用,切实解决群众住房问题。

 

  今年将启动改造900户农村危房

  会议指出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民生工程、德政工程, 既是解决处于相对弱势的农村困难群体生存的重要之举,更是一项巩固党执政的农村群众基础的重要之策。从今年开始,我市将重点推进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原革命老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以及其他贫困农户危房改造,加快解决和改善我市农村贫困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今年,我市将对900户农村危房进行改造,改造资金主要通过政府补助、银行信贷、社会捐助、农民自筹等多渠道筹措,各级财政将把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地方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会议强调,各乡镇(街道)要深入村组,做好调查摸底工作,有关部门要规范操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把资金拨给最需要、最困难的群众,切实为困难群众解决住房安全问题。

 

  拨付100万元设立市级大病救助基金

  为了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民生,减轻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发挥红十字组织在政府人道救助工作领域的助手作用,推进社会救助事业发展,我市设立长乐市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以下简称“大病救助基金”)。今年市财政将拨付100万元作为市级大病救助基金,今后每年根据救助基金使用情况予以适当补充。大病救助基金的救助对象为长乐市户籍人口,包括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含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低收入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群体。

  会议明确,将每年的5月8日定为“大病救助基金”宣传募捐活动日,由市红十字会向社会各界募集救助资金,增加救助资金总量,捐赠人可根据市红十字会开具的《福建省公益事业接受捐赠统一收据》享受“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全额扣除”的优惠政策,并按省、市有关表彰办法予以表彰。(记者 黄燕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