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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进一步加强日常一线干部考察工作

http://www.clnews.com.cn  2017-05-05 15:17:47   来源:长乐新闻网  【字号

  长乐新闻网讯 近日,为进一步推动日常一线与攻坚一线考察干部工作相互衔接、相互融合,强化平时考察、动态考察,全面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推进全市各项工作提速增效,我市制定并审议通过了《中共长乐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日常一线干部考察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细则》所称“日常一线”是指:除征地拆迁、项目建设、维稳处突、抢险救灾、精准扶贫等急难险重任务外的日常一线工作。

  常态化考察  了解干部实绩

  《细则》重点考察干部是否“忠诚、干净、担当”,突出考察干部在日常工作一线履职尽责情况,全市市直单位、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在编在岗的干部职工全部列入考察范围,充分运用多种行之有效的考察方式方法,通过常态化考察干部了解干部的表现,更好地了解干部、考准实绩。

  建立“责任清单”。各单位按照“三定”方案等有关文件规定的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和岗位要求,实行一岗一责,定实岗位目标责任。列入考察范围的干部根据岗位要求,制定个人全年工作任务和阶段性(每季度)应达到的目标,形成干部个人年度工作责任清单。

  实行“四评”考察。采取“个人自评”“领导点评”“群众评议”“组织考评”等方式,对干部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进行客观评价,并认真填写《日常一线干部考察工作手册》(以下简称《考察手册》)。

  “个人自评”。结合“三单”管理(即“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成绩单”),由各单位组织本单位干部,对照岗位要求和工作目标任务,每季度开展一次个人自评,总结阶段性工作成效,梳理存在的问题。自评情况每半年一次在本单位内部公示。

  “领导点评”。采取分级负责、逐级点评的办法,每季度开展一次领导点评。

  “群众评议”。采取书面评议的形式,每年开展一次年度评议,由各单位自行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互评。参评人员可扩大至上级主管部门、所在系统党委、基层下属单位和服务对象等,其中市直单位参加人数一般不少于20人,乡镇(街道)参加人数一般不少于40人。

  “组织考评”。采取本单位考评与组织部门考评、年度考核与班子考评相结合的办法。

  加强联系通报  重视考察结果运用

  根据《细则》,我市建立由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巡察办、人社局、发改局(重点办、攻坚办等)、统计局、环保局、卫计局、审计局、综治办、效能办、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参与的联系通报机制,采集各类专项检查、督查通报、绩效管理、综合排名情况以及干部在遵纪守法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干部“负面信息”库,作为组织考评的参考依据。

  我市重视考察结果运用,把考察结果作为干部培养、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年度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干部,用好“优先宣传褒奖、优先评先评优、优先提拔重用、优先考察学习”等激励机制。对评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干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

  日常一线干部考察工作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进行,市委组织部负责具体协调推进,列入常态化工作内容。

  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支持日常一线干部考察工作,严肃认真地对待考察工作,主要领导必须切实担负起主要责任,对单位和个人提供的材料要严格审核把关,对于弄虚作假、瞒报谎报的干部职工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所在单位及相关负责人将承担相应责任。

  市委组织部将结合专项考察、专项巡察、专项检查等工作,不定期对各单位《考察手册》进行抽查检查,经查未按规定组织开展日常一线干部考察工作的单位将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到位。

  (吴航乡情报记者 高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