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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家农民创业园(示范基地)用电享优惠

http://www.clnews.com.cn  2017-09-13 10:04:34   来源:吴航乡情  【字号

  长乐新闻网讯 近日,省农业厅等部门联合公布了2017年福建农民创业园及示范基地第一批享受用电优惠生产经营主体名单。经审定,全省共有56家经营主体符合享受优惠用电条件,其中我市有3家,有效期三年。

  据悉,我市的这3家生产经营主体分别是:丰乐园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的农业产业为种植和养殖;洋中农场,从事的农业产业为蔬菜种植、养殖;金地农业专业合作社,从事的农业产业为种植。

  据悉,新一轮福建农民创业园和示范基地建设继续实行用电优惠政策,对在创业园和示范基地内从事种植和养殖生产的经营主体,按农业生产用电标准下浮30%收费。

  (吴航乡情报记者 海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