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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中国节·春节】禁燃烟花爆竹倡议书

http://www.clnews.com.cn  2024-02-07 17:07:17   来源:福州市长乐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字号

全体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佳节临近,首先致以节日的问候!点烟花、放爆竹是我们喜迎佳节的传统习俗,但是,在增添喜庆气氛的同时也会释放大量烟雾并产生噪音污染,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空气质量,还有可能引发火灾等事故。为引导依法、安全、环保、文明燃放烟花爆竹,根据《福州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办法》,禁燃区域为:原区政府政协大楼周边半径500米范围、长乐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其他区域为限放区域。现倡议全体市民:

  一、遵规守法,从自身做起。禁燃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未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倡导新风,从我做起。善意规劝他人,引领新风正气,号召动员周边的亲朋好友,共同抵制、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教育,制止未成年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宾馆、饭店和庆典服务公司等经营者在承办活动时,应当向消费者书面告知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三、宣传劝导,从身边做起。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宣传动员,倡导文明新风,协助政府落实烟花爆竹燃放工作;提倡理性购买规定品种内的烟花爆竹,禁燃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限放区域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允许燃放品种为:200响(含200响)以下爆竹及燃放高度不高于3米的低硫无硫环保小型烟花;不在公共场所、易燃易爆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倡导绿色生活、争当文明市民、维护“长乐蓝”,带动共创安全、环保、祥和的节日环境。

  各位市民,留住美丽的蓝天是我们的共同心愿,欢迎您共同参与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积极举报违法违规销售、运输、贮存、燃放烟花爆竹,发现违规行为请拨打110或所在地乡镇(街道)举报电话。

  衷心祝愿大家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福州市长乐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二O二四年一月十五日